核查知识 · 资料与步骤
91网删除个人资料请求
向91网同名服务提出个人资料删除请求,应指明账号、资料种类和请求范围,使用能追溯的规则内渠道。避免在公开评论中补交身份信息。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第23条要求及时受理个人信息相关权利请求,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。
| 核查主题 | 删除个人资料请求 |
|---|---|
| 原始资料 | 订单、账单与受理回执 |
| 适用阶段 | 个人信息权利请求 |
| 结论范围 | 只说明核查方法,不认定特定网址可信 |
| 资料来源类型 | 交易与沟通留痕 |
| 办理阶段 | 权利请求阶段 |
| 涉及角色 | 使用者的记录工作 |
| 记录编号 | CHECK-10 本站资料编号,便于搜索;不是外部平台编号。 |
要记录什么、怎样核对
向91网同名服务提出个人资料删除请求,应指明账号、资料种类和请求范围,使用能追溯的规则内渠道。避免在公开评论中补交身份信息。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第23条要求及时受理个人信息相关权利请求,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。
- 明确要处理的是公开头像、个人简介、手机号绑定还是其他信息。
- 按规则提供必要的身份核验资料,询问过度收集的依据。
- 记录提交时间、受理编号、处理回复及未处理的字段。
记录范围:本站核查知识记录,非特定同名网站的鉴定结果。
适用范围
适合
- 明确要处理的是公开头像、个人简介、手机号绑定还是其他信息。
- 按规则提供必要的身份核验资料,询问过度收集的依据。
不适合
- 账号注销、页面下架与后台个人信息删除是不同动作。
- 删除请求存在依法保留等具体情形,不能承诺所有信息立即消失。
材料能说明什么
- 账号注销、页面下架与后台个人信息删除是不同动作。
- 删除请求存在依法保留等具体情形,不能承诺所有信息立即消失。
继续核查
相关字段与材料
按你当前的问题阅读,不把一类材料当成所有事项的证明。
资料来源已核对
完整网址与跳转记录
搜索“91网”时,先记下地址栏中的完整主机名、访问时间和跳转后的网址。相同站名、图标或页面配色只能作为待核查线索;不能据此认定两个地址属于同一经营者。核查对象应是具体网址及其当时展示的经营主体。
- 条目编号
- CHECK-01
- 证据来源
- 公开登记与地址线索
- 办理阶段
- 注册付款前
- 角色分工
- 使用者的记录工作
本站核查知识记录,非特定同名网站的鉴定结果。
资料来源已核对
注销账号与后续事项
离开91网同名服务前,先保存交易资料、取消后续扣款授权,再阅读注销条件。注销后还要分别确认公开内容处理、个人信息处理和争议联络途径。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50条要求建立便捷申请机制,拒绝请求应说明理由;注销后的删除、匿名化及保存例外见《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》第24条。
- 条目编号
- CHECK-11
- 证据来源
- 交易与沟通留痕
- 办理阶段
- 权利请求阶段
- 角色分工
- 经营者的说明义务
本站核查知识记录,非特定同名网站的鉴定结果。
事项对照
容易混淆的区别
| 比较主题 | 区别说明 | 行动建议 | 详细对照 |
|---|---|---|---|
| 91网账号注销与资料删除对照 | 91网账号注销与资料删除对照:根据目标分别提出注销、删除或撤回同意请求,保留实际处理者的回复。 | 根据目标分别提出注销、删除或撤回同意请求,保留实际处理者的回复。 | 阅读比较 |
记录工具
图解与离线清单
本站原创资料供自己整理,不会代为上传或受理。
常见问题
核查与请求的常见疑问
来源说明
来源与核验状态
以下来源支持本页的核查方法与资料说明,不代表对任何未知的91网同名网址完成身份鉴定。